陕西省家庭农场认定申请程序和申报材料(全流程)

编辑:猕猴桃妹妹阅读:382018-01-04

  陕西省家庭农场认定申请程序和申报材料(全流程)
根据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陕农业发〔2014〕68号)政策,规定了陕西省家庭农场认定和管理方法,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可以享受相应的扶持和优惠政策,鼓励其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规定陕西省家庭农场认定申请程序和申报材料:
家庭农场认定的一般程序。
(一)申报。农户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认定申请书;
2.农户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生产类别、规模、技术装备、经营情况等);
3.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
4.从事养殖业的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有关凭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签署意见,报送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核。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查,形成审核意见。
(四)评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
(五)公示。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在县级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颁证。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七)备案。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家庭农场,须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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