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公司化遭遇六大“瓶颈”
编辑:猕猴桃妹妹阅读:7672018-01-18
农业生产公司化发挥积极作用
湖南省靖州田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实践,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案例。该公司于2008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308万元,是以机械化生产为手段,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专门从事农作物种植的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公司自成立来,先后流转了该县飞山乡尧管、二凉亭示范园艺场两个行政村563户农户稻田1483亩、山林1840亩。同时该公司又发起成立了种养专业合作社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目前,该公司开展了杂交水稻制种、常规水稻种植、农机有偿耕地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获得了较高的农业比较效益;农业生产公司化的社会优势日益凸显,在当地农村起到了“风向标”作用:
第一,遏制了农村田地抛荒,守住了粮食生产底线。据调查,该县29.3万亩耕地有8%以上季节性或全年抛荒,粮食产量亦减少了0.92万吨;粮食生产面积10年间减少2.3万亩。该公司所在的两个村土地流转前有128亩耕地处于弃耕状态,通过土地流转,使抛荒的土地复耕,每年增加粮食产量492吨,扭转了粮食生产下滑态势。同时,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流转前每户农民(按每户4口人、4亩田)年收入11000元,主要由打临工收入9000元、种田收入2000元两部分组成;土地流转后,农民每户年收入达15250元,主要由公司季节性打临工收入4500元、田地租金1750元、在公司基地工作收入9000元三部分组成。
第二,发挥了农业规模优势,确保了农业增产增收。该公司对流转土地按灌溉、交通、区位等条件进行生产细分,对灌溉便利、交通方便、成片连接的稻田推广了杂交水稻制种;现有制种面积663亩,年产各类种稻11.6万公斤,均价15元/公斤,年收入174万元;种植常规稻,年产稻谷492吨,实现收入128万元;对流转林地按土质结构重新进行规划,对土地肥沃、矿物质丰富、交通方便的山地栽种优质油茶、药材及其他经济作物;对土质贫瘠、交通不便的山地栽种经济林木,新增植树造林面积325亩。该公司通过上述农业经营活动,农业生产规模优势得到了发挥,经营效益比土地流转前提高了20%以上。
第三,解除了土地对农民掣肘,释放了农村生产活力。该公司土地流转的两村共有进城务工青壮劳动力466人,占总人口的12%。土地流转前,进城务工农民心存后顾之忧:一是担心农村土地种不好或没人耕种,有8%的农民在本地务工,既种不好田地,也影响了务工;二是土地依恋情结让4%的农民像候鸟一样来回迁徙,难以实现城镇化转移。可见,农村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成了农民的“桎梏”,严重制约了农村生产力发展。而田园公司将农民土地流转集中,既解除了农民进城务工的担忧,也解决了部分农民缺乏种田技术的困扰,实现了土地经营权转移与农民自由流动有机统一,进一步释放了农村生产活力。
第四,有效配置了农业生产资源,降低了农业成本。该公司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了大型拖拉机、收割机3台、旋耕机2台和12台插秧机、机滚船、铧式犁等小型机械设备,在种植基地与周边村寨推行机械化生产率达到100%;专业农机公司打破了过去农户生产机械重复购置、造成生产资源浪费及增加生产成本的不利局面。两个村农业机构设备从土地流转前的62台(件)下降到现在的43台(件),节约了农机成本11万元;同时农机公司每年对其他村农户开展生产有偿服务增加收入49.2万元,不仅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也促进了农村生产力水平提高。
第五,培育了农村管理能人,推动了村级行政职能变革。该公司成立4年来,先后组织举办马铃薯种植、“阳光工程”、植保等培训班4次,共培训农民685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周围农民种植栽培技术,使农民综合素质大大提高。同时,当地乡(镇)政府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大担推荐有文化、懂农技知识的公司管理人员担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南农业大学毕业生刘慧被聘为尧管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成为大学生村官;公司有1名管理人员担任土地流转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还有2名管理人员被推荐担任村民小组长。这种公司管理人员担任村支部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民小组长的创新,推动了农村行政村职能变革。
第六,有效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了中国城镇化步伐。该公司共流转了田地1483亩、山林1849亩,使两个村563户1680个农民完全实现与土地经营权分离,可安心到沿海或其他城镇务工,为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也积累了经验。没有像田园公司这样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出现,就难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也难以加快中国城镇化步伐。
农业生产公司化面临的困难
靖州田园公司进行农村生产经营形式有益探索,尽管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目前处境仍显艰难,存在六大亟须突破的“瓶颈”:
其一,土地流转制度缺位。该公司土地流转采取土地租赁方式,与农户签订租地协议为20年,租金以实物稻谷计价,按当年国家发布的中稻保护价折合成现金支付,其中稻田租金350斤稻谷/亩,林地50斤稻谷/亩。合同签订后,农民即将土地经营管理权交给公司,由于公司仅拥有土地经营权且受租赁时间限制,缺乏长远规划,对农业固定投入积极性不强,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
其二,土地流转法制滞后。目前尽管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对土地流转作了规定,但缺少操作机制和程序,在流转协议发生纠纷时难以及时解决。该公司有3户农民在土地流转2年后,觉得租金低、期限长,反悔向公司索回土地15亩;公司为不影响与当地农民关系,只好将土地退回农户,可自己却承担了2万多元的损失。因此,土地流转纠纷时,公司往往处于弱势,担心利益受损的阴影无法消除。
其三,人才和科技知识匮乏。该公司拟扩大土地流转规模,迫切需要12名懂技术、会管理的管理人员加盟,需招聘50名深谙农业种植技术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但当地缺乏综合素质高的管理人员,需要从农大毕业生中引进,无形加大了管理成本;而且农业生产利润薄,国家又缺乏鼓励政策,加上农村条件艰苦,难以吸引高素质农业技术人才;当地农民素质不高,招聘农业生产人员困难较大,给正常生产带来一定影响。
其四,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该公司成立近4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平均每年涨幅在20%以上,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而同期主要农产品稻谷价格涨幅在10%以内,油茶、花生、香菇、木耳等经济作物价格涨幅在10%以内,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相差10%。意味着公司在同等量土地上的投入成本增长了10%,公司10%以上的利润被工业品价格无形侵蚀,影响了农业投入增长。
其五,惠农配套政策缺陷。据调查,当前财政惠农补贴政策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种粮直补按田亩发放,成了“救济款”,田地抛荒农民也可同样领取;二是土地流转后农民仍不肯放弃种粮补贴,增加了公司成本。三是农业项目补贴如农机补贴,由于监管缺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使国家惠农政策难以真正发挥作用,也使公司许多优惠政策难以享受。
其六,农村金融服务方式落后。该公司为保证农业生产增收,几年来修筑机耕道、建灌溉水渠、购置大型农机具投入了135万元,这些资金主要靠公司股东和向土地流转农户借款解决;由于公司流转的土地、修建的房屋不符合商业银行抵押贷款条件,资金短缺和贷款难成了该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拦路虎”。为解决资金短缺矛盾,该公司拟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批准。
农业生产公司化发展的建议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公司化遭遇的“瓶颈”,推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扶持农业生产公司化发展。
首先,尽快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加快土地流转立法。一是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加强指导和管理;搭建土地流转工作平台,完善市场和信息网络,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畅通土地流转渠道。二是加快土地流转立法议程,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原则、范围、用途和流转的基本形式、程序操作等内容,使土地流转有法可依,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健康进行;加强土地流转法律服务,制定统一流转合同范本,从源头上避免流转纠纷。
其次,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完善惠农补贴配套政策。一是各级政府加大农业科技培训投入,设立农民职业技术院校,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鼓励高素质农学专业大学毕业生投身农业并为其提供创业基金,让农村留住高素质人才,使农业有人才和科技支撑。二是改革种粮补贴办法,实行种粮补贴随土地流转走的方式,凡田地抛荒者取消种粮补贴,凡土地流转给公司粮补归公司领取,减少公司生产成本;加大惠农补贴执法监督力度,实行惠农补贴阳光操作,防止侵吞惠农资金行为发生。
再次,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斩断侵蚀农业利益的“无形之手”。建立农产品价格长效保护机制,对重要农产品实行收购保护价,对重要农业产区实行订单收购制度,切实保护农业产业利益,使农业走出价格周期性波动“怪圈”,使农业成为有利可图的产业,增强社会投资吸引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最后,加快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一是涉农银行设立适合农业生产公司经营特点和资产现状的支农信贷产品,如林权、房产、土地承包经营等抵押贷款。二是设立专门服务农业的政策性银行和农业政策保险公司,实行低利率贷款;为农业生产保险,减少农业投资风险。三是放宽金融准入门槛,允许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民间借贷公司,提高银行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农村生产变革提供全方位、高效能的信贷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公司资金短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