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在哪儿
编辑:猕猴桃妹妹阅读:6562018-02-27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成为了眼下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那在现有的农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该怎样构建和创新呢?
近年来,虽然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取得了可观的进展,但农民老龄化、生产兼业化、土地经营零碎化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还缺乏规模、品牌和市场竞争力;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数量较少,带动性较弱,与农民难以形成稳定、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偏少,服务功能较弱;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集中推进不快;政府农业政策和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转变。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应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户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经营、农业公司经营等多种经营制度的优势,集成创新,着力构建“专业农户+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专业加工企业+专业行业协会”的以专业合作为主线的“五位一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没有众多规模经营的专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无源之泉。因此,要从培育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农户入手,促进农业生产者从分散经营的自然农户向企业化运作的法人农户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浙江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目前,在继续大力发展营销型合作社的同时,要着力兴办以资金互助、农机服务等为功能的服务型合作社;鼓励合作社在经营规模、品牌提升、科技进步、市场影响、加工能力、商业潜力上下功夫,扶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做大做强,争取在大多数优势产业、主导产业中培养出一些有规模、有品牌、有技术、有市场、有加工、有潜力,同时产权安排平衡、治理结构健全、分配制度规范、与社员利益联结紧密的大型合作社或合作社联社;鼓励和扶持合作社与现代商业组织直接对接;鼓励合作社提高开放性,探索多层次、多功能、覆盖大多数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通过社会化服务来解决农业生产的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社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农业生产性全程服务和专业化服务;并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综合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专业加工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最活跃的主体。财政扶持应该向比较合意的龙头企业和比较规范的龙头企业主导型合作社倾斜,并针对当地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中的最薄弱环节,积极引导多元相关主体兴办合作社和加工企业,逐步从“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向“合作社+公司+农户”模式发展。
组建专业行业协会是专业化生产程度比较高的区域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中观调控环节。让各涉农产业发展尽快从政府行政性宏观管理调控为主转到专业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和自我调控为主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