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果品质量分级指南》国家标准制定 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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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果品质量分级指南》国家标准制定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新鲜果品质量分级指南》国家标准起草组
2006年11月
一、任务来源
本国家标准的制定任务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新鲜果品质量分级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起草的,该项目定于2006年完成。本标准起草工作组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果树研究所、陕西省果业管理局、福建省农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和中国土畜产进出口商会等单位共同组成。
二、目的和意义和现状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新鲜果品的质量,实现产品的优质优价,促进高效、有序地水果流通和贸易,保证交易简便和公正,降低成本,提高商业效率,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应加快我国新鲜果品的质量分级标准的制定。在我国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各部门各行业陆续制定了为数不少的果品质量分级标准,但这些标准存在格式不一致、技术水平不高,原则和方法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为使我国新鲜果品质量分级更加科学和合理,做到分级结果客观和公正,为我国新鲜果品质量分级在指标的设置、分级程度等技术要求提供参考,在借鉴国际组织和先进国家新鲜果品质量分级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导则。
从70年代开始我国陆续制定了一些新鲜果品的质量分级标准,例如有关部门陆续提出或制订了部分新鲜果品的产品质量标准,包括鲜苹果、鲜梨、鲜柑桔、鲜龙眼、香蕉、红枣、板栗等七种果品的产品质量国家标准。80年代以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及经济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农业及商业等行业陆续制定了一批适合自身需求的果品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包括库尔勒香梨、鲜菠萝、草莓、玉环柚鲜果、山楂、鲜桃、西番莲、杨桃、椰子果、鲜荔枝、芒果、木菠萝、苹果、梨等近20种果品的产品行业标准。同时农业部还出台了柑桔、鲜梨、猕猴桃、苹果、葡萄、鲜桃等7种果品的绿色食品行业标准以及草莓、柑桔、苹果、梨、杨桃、鲜食葡萄、桃、荔枝、龙眼、猕猴桃、菠萝、香蕉等13种果品的无公害行业标准。截至到2005年,我国制定包含有新鲜果品质量分级内容的国家标准有10项,只涉及的水果种类有10种;行业标准有63项,涉及的水果种类有63种。我国的这些标准在指导果品生产和流通,提高果品质量、规范果我国的这些标准在指导果品生产和流通,提高果品质量、规范果品市场、维护产、销、消三方利益和促进我国果品质量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标准都没有形成体系,因为这些标准的制定缺乏指导性的果品分级导则或指南,造成了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格式、方法和原则。
而国外具有30多年水果标准化发展历史的国际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定新鲜果品的分级标准的具体依据是该组织1958年制定的《水果、蔬菜标准化日内瓦议定书》。该议定书于1964年和1985年进行过二次修订。议定书中规定了产品的定义、质量分级、大小规格、允许误差的范围、包装、标记等的定义及各国政府应采取步骤把标准纳人各国的法律法规中。《水果、蔬菜标准化日内瓦议定书》为UN/ECE开展标准化工作奠定了牢固基础,成为东欧和西欧(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共体)所有易腐产品国际贸易标准的依据。议定书规定了易腐产品工作组的职责范围:工作组负责起草新标准以及根据需要修订现行标准;规定各成员国完全采用标准的期限,以及起草有关欧洲水果、蔬菜标准化体系的国际协议条款。根据日内瓦议定书,易腐产品工作组还制定了新鲜水果、蔬菜的标准化格式,其目的是协调每一产品的标准格式,尤其是最低质量要求和允许误差的范围。现在UN/ECE所有关于水果、蔬菜的标准均按此格式编写,十分方便。
果蔬标准化的另一重要国际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and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成立于1961年,其前身为欧洲经济合作组织。该组织下设农业委员会,专门负责农产品和食品方面的标准化工作。该组织十分重视标准化在促进高效、有序地销售水果和蔬菜时所起的重要作用,以提高商业效率,降低成本,并最佳地调整生产与销售,使价格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更为稳定和有利。1962年OECD制定了《水果和蔬菜采用国际标准方案》,该方案要求在新鲜果品质量分级标准方面要大力采用和推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定的水果或果品分级标准。
作为我国新鲜果品的质量分级的指导性文件《新鲜果品质量分级指南》国家标准的制定,将填补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分级标准的一项空白,为提高我国在新鲜果品的质量分级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制定原则
为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在充分讨论和研究的基础上,标准起草工作组确定了与国际接轨原则、与我国现行标准相适应的原则:
1、与国际接轨原则
即将我国的产品质量(分级)标准与国际组织和先进国家的标准接轨。我国目前在农产品分级方面,包括新鲜果品的分级,尚未制定专门的分级指南性技术文件或标准。因此在制定新鲜果品质量分级指南性标准时,应在我国果品品种和生产实际的前提下,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相关技术文件和标准的内容,使我国制定的分级导则能尽快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接轨,满足指导我国大量果品分级标准制定和修订的需要,提高果品分级标准的技术水平,促进我国农产品包括新鲜果品的出口贸易。
2、与我国现行标准相适用原则
在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的原则下,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现行的果品分级或产品质量标准如《鲜苹果》、《鲜柑桔》、《香蕉》以及其他行业标准等相适应。因为这些标准都是在十多年前制定和颁布,对这些标准的修订和相关导则的制定必须考虑到原有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影响情况。
四、主要工作过程
1、成立制定工作组
计划任务下达后,项目首先成立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农业标准化研究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果树研究所、陕西省果业管理局、福建省农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和中国土畜产进出口商会等单位参加的标准制定工作组。
2、确立制定原则和实施制定工作计划
按计划要求工作组进行了任务分解,制定了标准起草工作计划。标准制定工作组首先收集、翻译和整理了国内外有关国际组织和先进国家的在果品标准化方面的协议书、方案、果品分级相关标准文本等资料,了解有关标准发展动态;然后对我国现行的果品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现状和具体的分级术语、分级方法和分级指标技术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归纳和总结,在此基础上,以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定的《水果、蔬菜标准化日内瓦协议书》为蓝本,遵循与国际接轨原则、与我国现行标准相适应的原则,结合我国的生产实际和特点,在多次充分征求工作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基础上,形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五、主要说明
国内尚未制定过果品质量分级指南方面或类似的标准,因此标准起草小组在研究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及OECD等国际组织和美国日本等先进国家的果品分级标准的基础上,决定以ECE制定的较为完善、成熟的《水果、蔬菜标准化日内瓦协议书》为蓝本,确定本标准的大体框架。这些框架包括范围、标准的格式和内容、果品质量分级的基本要素、质量和大小的容许度等核心内容。在次基础上,进一步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对主要分级要素、质量缺陷数值的确定、分级级差的确定等内容给出具体的原则,增加了分级的目的、原则和依据、分级方法和检测方法等内容,以便于中国的标准使用者对该标准技术内容的理解和使用。
1、适用范围
由于加工用果品、坚果和干果与新鲜的果品质量分级指标差异巨大,因此本标准在适用范围部分规定了“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状态提供给消费者的各种栽培果品,加工用果品不包括在内,也不包括坚果和干果。”
2、分级标准格式和内容
为保证所制定的果品分级标准在格式和内容上的一致,参照ECE、OECD和CAC的果品质量标准的格式和所设置内容规定了我国分级标准的一般格式和内容。
3、分级原则
分级原则是对分级的主要方法、依据和技术指标确定的方法等内容高度概括的指导性要求,本标准在总结个国际组织和先进国家的分级原则的基础上,将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作为分级的2大原则,这2个原则包括以下含义:
科学性原则是指新鲜果品的分级必须以新鲜果品的生物学和产品质量特征为基础,符合果树学和农产品品质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以保证分级指标能够完全反映种类果品和品种的不同自然属性和特征。这是果品的分级核心和关键。
合理性原则是指在保证分级指标的设置要符合自然科学理论的前提下,要考虑分级的经济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反映消费者、市场和贸易的不同需求。即应考虑新鲜果品的生产供给情况、分级成本及效益等等,使得等级之间易于区别,便于分级操作,其次是保证选择与质量密切相关的外观特征作为分级因素分级指标应反映品种特征和内在品质等。
4、分级方法
目前我国的果品分级或产品标准的分级方法一部分是采用(由低到高法,就是在基本要求加分级要求的方法进行分级,一部分是采用由高到低法,就是在最高等级要求基础上调低某些质量要求进而区分不同等级的方法进行分级。由低到高法结构层次清晰,内容主次分明,并可免去某些内容的重复,确保文字简练,易于标准使用者理解和使用,而且在技术内容上较为严密。这是一种经济性和科学性结合得较合理的分级方法。因此导则当中建议采用由低到高法进行分级。
5、分级要素的选择
该部分在最低要求方面如“应着重在健康、清洁、外观、湿度、发育或成熟度方面满足最低的一般要求”、“成熟度或发育情况的要求达到品种特性要求,经受得住运输和装卸等”主要参考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定的《水果、蔬菜标准化日内瓦协议书》当中的相关内容制定的。
在质量要求方面,根据它们的质量特征和它们不同程度的质量缺陷来定义和划分不同等级。各类水果的常见的分级要素见资料性附录A。分级要素的选择当中首先根据果树树种将果品分为6大类,然后分析和总结国内外所有的果品分级(或质量)标准当中的分级指标体系,包括国家标准GB/T 9827-1988香蕉、GB/T 10650-1989鲜梨、029mht.com/GB/T 10651-1989鲜苹果、GB/T 5835-1986红枣、GB/T 12947-1991鲜柑桔、GB/T 13867-1992鲜枇杷果等,行业标准方面分析和总结的标准将下表。
国外标准分析了UN/ECE、OECD和欧盟制定的苹果、梨、桃和油桃、柑橘类果实、杏、鲜食葡萄、甜瓜、李、草莓、西瓜、芒果、猕猴桃、欧洲越桔、蓝莓、樱桃、鲜无花果、树莓、食用甜板栗、鳄梨19种新鲜水果分级标准。CAC制定菠萝、番木瓜、芒果、杨桃、荔枝、鳄梨、山竹果、香蕉、酸橙、柚、番石榴、墨西哥酸橙、葡萄柚、龙眼等14种热带水果的产品标准。日本制定的11项柑橘类、苹果、葡萄、梨、桃、柿子、板栗、樱桃、枇杷、李、猕猴桃。美国农业部制定了共29项新鲜果品分级标准,包括苹果、梨、桃、菠萝、中华猕猴桃、葡萄、桔子、李、杏、梅、蓝莓、露莓、黑莓、树莓、草莓、油桃、鳄梨、甜樱桃波斯(塔希提)酸橙、葡萄柚、柠檬、桔柚、鲜蔓越桔、硫磺熏蒸的出口用甜樱桃等标准。
标准名称 |
标准名称 |
鸭梨 |
莱阳梨 |
毛木耳 |
红富士苹果 |
鲜杏 |
南果梨 |
锦橙 |
鲜李 |
垫江白柚 |
巴梨 |
梁平柚 |
水蜜桃 |
草莓 |
扁桃 |
菠萝 |
沙田柚 |
鲜红江橙 |
沙塘桔 |
鲜食葡萄 |
哈密大枣 |
毛叶枣 |
无核白葡萄 |
红毛丹 |
黄花梨 |
腰果 |
苹果外观等级标准 |
槟榔干果 |
梨外观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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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菠萝 |
绿色食品 苹果 |
椰子果 |
绿色食品 鲜梨 |
西番莲 |
绿色食品 鲜桃 |
芒果 |
绿色食品 猕猴桃 |
荔枝 |
绿色食品 柑桔 |
龙眼 |
绿色食品 哈密瓜 |
青香蕉 |
绿色食品 葡萄 |
番石榴 |
绿色食品 坚果 |
西瓜(含无子西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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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香梨 |
无公害食品 香蕉 |
鲜桃 |
无公害食品 草莓 |
常山胡柚 |
无公害食品 西甜瓜 |
玉环柚(楚门文旦)鲜果 |
无公害食品 荔枝、龙眼、红毛丹 |
椪柑 |
无公害食品 菠萝 |
番木瓜 |
无公害食品 柿子 |
黄皮 |
无公害食品 冬枣 |
澳洲坚果 果仁 |
无公害食品 火龙果 |
罗汉果 |
无公害食品 果蔗 |
板枣 |
无公害食品 (常绿果树)坚(壳)果 |
番荔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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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量缺陷数值的确定
对于各种果品的不同等级质量要求是通过不同的质量缺陷数值规定区分和实现的,因此,不同等级的质量缺陷数值的确定是分级的关键和核心。但水果是天然产物,其缺陷的种类和程度非常复杂,很难统一一一制定和表示。经过分析和总结国内外的果品分级标准当中的分级指标体系,各等级分级指标在确定各自的缺陷比例数值时可参考以下原则:
(1)“确定的数值应保证分级后的果品有足以经济地销售的数量。即一批产品分级后,各级产品的数量能够以足够低的成本进行销售。”该原则是根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定的《水果、蔬菜标准化日内瓦协议书》当中的相关解释性文件制定。
(2)“以用户对质量的最低要求即缺陷的最高值作为分级的最低级的要求”该原则也是根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定的《水果、蔬菜标准化日内瓦协议书》当中的相关解释性文件制定。
(3)“各等级要有明显的外观特征,等级之间易于区别和操作;”该原则是根据分析和总结国内外的果品分级标准当中的分级指标体系确定。
7、容许度的确定
质量和大小的容许度是控制果品质量一致性的指标,与果品的生产供给情况相关,与果品的质量等级无关,因此该数值可以通过与生产、销售和流通行业部门协商后统一规定。本标准具体的质量和大小容许度是参照ECE的《水果、蔬菜标准化日内瓦协议书》当中的相关容许度制定。
8、检测方法、包装和外观规定、标识规定
这三部分内容主要参照现有《新鲜苹果》《柑桔》等国家标准对检测方法、包装和外观规定、标识规定方面的内容制定。
五、其他补充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建议该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进行颁布。